福州二套房首付50% 外地人购买两年内不能买卖

发布时间: 2017-03-30 16:48:43 发布作者: 众易居福州装修网 浏览人数:238

福州3月28晚发布了一条《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8条内容规定了福州新一轮的售房政策,并且将影响福州楼市,该通知于29日起执行。

此前2016年10月6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正式启动了福州商品房限购,并提升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通知规定,10月7日起,对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三类家庭包括: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福州本地人;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人;无法提供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非本地家庭。通知要求,对这部分人群的限购继续执行。

而福州此次出台政策,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厦门政策的影响,所以政策的部分内容有很大的相似性,对于福州市场来说,也充分说明了当前继续管控楼市的必要性。其中最严厉的一条内容主要是限制销售,这使得后续部分房源交易以后持有的成本相对增加。而最利好的政策则是积极供地,这也体现了福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房地产市场上有更好的体现。

以下为通知全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打击投机炒房,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2017年内筹集投放一批公共租赁房源,同时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于解决不同层次群众住房需求。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17年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以上。

三、严格执行榕政办〔2016〕221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四、继续执行榕政办〔2016〕186号文件限购政策,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五、经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六、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七、业主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必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必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八、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本通知从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8日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福州通知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福州楼房信息,请关注众易居装修网福州站http://fuzhou.zhongyiju360.com/news/

声明:文章部分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提及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